《意见》指出,律师行业组织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要旨,牢牢把握“服务为民、诚信执业”这条主线,进一步突出律师行业的作风建设,增强律师行业党的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影响力和战斗力,使党员律师队伍的思想作风有明显转变、素质能力有明显提升、服务效能有明显提高,
《意见》明确,市律师协会党委在市局党委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律师行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和督导工作,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是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责任主体,各党支部书记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职责,亲自研究部署、带头参加活动,形成工作合力。各律师事务所要把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拓展律师服务领域、参与法律服务“五水共治”等活动、创新基层党建、促进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紧密结合起来,把党员律师在活动中激发的工作热情和进取精神,转化为做好工作的动力,做到学习教育要深,听取意见要真,查摆问题要透,开展批评要诚,整改落实要好,建章立制要实。
《意见》要求,教育活动要结合法律服务工作实际,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一是落实为民务实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执业为民,自觉摆正律师执业与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关系,使律师工作获得人民群众、得到社会广泛的理解、认可和支持。二是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少数党员律师责任意识薄弱,重个性自由、轻理想信念等问题,坚决反对损害行业利益和队伍形象等行为。三是牢牢把握基本原则。加强党性党纪党风教育和道德品行教育,引导党员律师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员意识,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在提升服务能力、增强服务效能上取得实效。四是坚持党建促所建。结合律师工作职能职业特点,以律师行业党风的根本好转促进律师行风建设取得新进展,引导广大律师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积极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为建设平安湖州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