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市律师协会召开第五届理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传达市七届人代会精神,通过律协有关人事调整事项。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汪少华,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市律协党委书记李伟,市律协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沈明等出席会议。
会议通过了杨京军辞去律协五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会长职务的请求,选举李萍为五届理事会会长,增选沈明为五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秘书长。会议一致通过聘请杨京军为五届理事会名誉会长的决议。
市律协五届理事会全体理事参加会议。
4月28日,市律师协会召开第五届理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传达市七届人代会精神,通过律协有关人事调整事项。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汪少华,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市律协党委书记李伟,市律协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沈明等出席会议。
会议通过了杨京军辞去律协五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会长职务的请求,选举李萍为五届理事会会长,增选沈明为五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秘书长。会议一致通过聘请杨京军为五届理事会名誉会长的决议。
市律协五届理事会全体理事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