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吴某(男)与石某(女)于2019年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女。二人在石某老家一个老旧的小区购买了一个两居室安家。石某全职在家带孩子,家中大小事务都由吴某处理。2021年初,二人的房子被拆迁,获得拆迁款167万元。但吴某并没有把这笔拆迁款用作家庭支出,甚至没有将拆迁细节告诉石某,而是将该笔拆迁款全部转移至其侄儿名下,后将该款项用于个人消费、游玩、享乐。在这种情况下,石某在不提出离婚的前提下,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呢?
分析:
石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婚内夫妻共同财产,案由为“婚内夫妻财产分割纠纷”。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即为婚内夫妻财产分割纠纷。该纠纷基于解决夫妻双方财产纠纷,以保护夫妻关系中其中一方的合法权益。
本案中,拆迁款的获得系在吴某和石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该款为夫妻共同财产。吴某将拆迁款系数转移并用于个人消费、享乐,其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财产共有人石某的合法权益,石某有权向法院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